内蒙古:氢基绿色燃料项目开展绿电直连,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
时间:2025-11-21 13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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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组委会报道)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11月19日消息,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内蒙古自治区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》意见的公告。
文件指出,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。绿电直连是指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,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,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。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,待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明确后另行安排。
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
新建氢基绿色燃料项目(绿氢、绿氢制绿氨、绿氢制绿色甲醇、绿氢制可持续航空燃料等)可开展绿电直连。项目应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,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运营,建设运行期内须按照同一法人统一经营管理,并落实应用场景、提供消纳协议。
实施要求方面
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%,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,2030年前不低于35%。其中,并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,2025—2027年不超过40%、2028年及之后不超过20%,即上网电量比例=上网电量/(上网电量+自发自用电量);其余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,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。
交易与价格机制方面
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市场主体地位,建成后原则上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。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,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,也可分别注册,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。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。
项目批复方面
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报自治区能源局,自治区能源局采取预审批复,预审通过后,项目申报企业可依据预审意见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(包括履行投资决策等相关程序),并组织进行负荷侧项目建设。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,通过预审并在预审意见有效期内依法依规开工,且完成计划投资45%以上的负荷侧项目,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申请项目电源建设规模。
关于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
·展会全称:北京国际氢能技术装备展览会
·展会时间:2026年3月26日-28日
·展会地点:北京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(顺义馆)
·主办单位:
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振威国际会展集团 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
·支持单位:
中国能源研究会氢能专委会 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 湖南省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
·同期展会:
cippe 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
·参展范围:
氢气储运及相关设备; 制氢设备技术与氢气供应;氢燃料汽车;燃料电池系统及成果应用;燃料电池及关键部件和供应技术;加氢站成套设备;氢液化工厂;低温液体泵动力设备类;气体测量与分析仪表类;车载供氢系统;氢能专利及成果转让; 应急防护及劳保用品;氢能示范区、学研机构;消防报警设备工业安防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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